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

敬畏生命

1822年,人道主義者馬丁提出禁止虐待動物議案在英國議院通過,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反對虐待動物的法律,又稱”馬丁法案“。它首次以法律條文規定了動物的利益,是動物福利保護史上的裏程碑。
“馬丁法案”對其他國家產生了重要影響,隨後,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等歐洲國家相繼出臺反虐待動物法案。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以下鏈接是鳳凰網的“關注《反虐待動物法》專題”。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0lianghui/redianjiedu/lianghuidongwu/


在近現代西方,法律是個強有力的人類行為規範。在某種層面,通過法律能有效阻止動物歧視行為和虐待行為,但是法律也有它的局限性。一方面,法律的建立需要堅實的理論基礎和一個長期的過程。人們需要強有力的長時間的說服,才能形成普遍性的接受狀態。另一方面,法律是外在的規範,它對人類行為的限制和控制是“治標不治本”,真正有效的途徑仍然是改善人的內心。

人以“動物低等”為理由而肆意虐待動物,不管說得多麼冠冕堂皇,背後隱藏的仍是一種強勢侵犯弱勢的驕蠻,發展起來就是納粹的種族主義,是對生命的殘暴侵略。著名環境主義者阿爾伯特·施韋澤提出“敬畏生命”理論,“敬畏生命”是對待生命的一種態度,也是人心的一種道德修養。當人具備這種態度與修養,才會將人的道德良知擴大到非人類物種的生命範圍,尊重愛護其它生命。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

豐子愷與《護生畫集》


1927年,豐子愷先生在自己生日那一天,以弘一為師皈依了佛法。
大約就是在那時,他們商量結一段書畫緣,由擅長繪畫的豐先生作畫,
由精通佛法的弘一法師撰文,共同編寫《護生書集》。從1927年開始,
到1975年去世,豐先生始終以此作為自己信仰的表達,於是就有了這
六冊的《護生畫集》。

馬一浮先生在第一冊的序文中說“知護心則知護生”,這句話也
可以倒過來讀,“知護生則知護心”。豐子愷先生和弘一法師的心願,
和現在的環境保護者相似,不過,比環保提倡者多了一點培養慈悲心
懷的意思,少了一點求其效果的實用心情。不止是說少吃一些肉食,
這裏是在講愛護生靈;不止是保留物種與人共生,而是培養一種憐惜
所有生命的心靈。
---引自《豐子愷護生畫集選》跋

生命的答案,谁知道

在《生命的答案,水知道》這本書裏,江本勝博士這樣寫道:
探討水的故事,如同追溯宇宙結構的一段冒險,而水結晶石通往不同空間的入口。在反複拍攝結晶照片的實驗中,曾幾何時,或者該說在不知不覺之間,我踏上了通往宇宙深奧真理的階梯。

在他的實驗裏,看過“智慧”的水,不管是哪種文字,結晶都整齊美麗。圖片依次為上圖智慧(中文)、中圖wisdom(英文)、下圖weishieit(德文)。



看過“愛與感謝”的水,結晶莊嚴素美,充滿喜悅。

上圖是聽到美好祝願的水結晶,下圖是聽到“混蛋”的水結晶。



多年的實驗讓江本勝博士相信,“水極欲告訴世界,一切的根源在於‘愛與感謝’”(P127)“人類的肉體是水,而意識即靈魂。保持水的清澈流暢,不僅是最上乘的保健法,同時也能讓靈魂保持清明。······這一切,全取決於你的心。”(P102)

水如此,相對於水,動物具備更多的生命特征,更應該得到愛與尊重的對待。動物屬於生物鏈中的一環,亦屬於宇宙系統的一部分,它有它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所以我們不是绝对反對以動物為食,也不是絕對反對把動物應用於另一個物種(人類)的實驗裏。在某些情境,人也會成為動物的食物,這是一種存在的自然關系。但是人類的貪婪與欲望將自己的利益不斷擴張,當人類以遠遠超出需要的動機去對待動物時,自然關系本有的和諧與平衡就被破壞。當人以一種麻木與理所應當的態度去對待動物時,更惡劣的關系就出現了。

如果我們相信宇宙的核心是愛,相信終極精神之存在是愛,就會知道,愛是唯一合理、理性的行為。如果能夠秉持這一信念,在反思與動物的關系與對待動物的方式,在真正面對動物的時候,我們會柔軟很多。

如何真正捍衛動物權利?

一直覺得很悲哀,幾乎絕大多數人認為人類不應該這麼殘忍的對待動物。也有不少人致力於捍衛動物權利,如前面提到的史匹拉。
然而,在事實上完全依賴於人類自覺的動物權利,究竟有多大可靠性,恐怕誰都明白,只要人類願意,隨時能向動物翻臉。
澳大利亞就出過這種事,開始把考拉當國寶供著,後來覺得考拉太能生,覺得保護得過了分,又開始允許捕殺。生生死死,只不過是一句話的事。

由此我想到,如果絕大多數人類不能真正的將動物的道德地位的認識提高,動物的權利的捍衛會不會只是空談呢?

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

动物朋友



反思:抱着猫咪吃动物



寵物與食物?
所有的動物都是平等的?

2010年5月9日星期日

動物與人類平等關係的反思1——摘自《捍衛·生命·史匹拉》

如果要說我們在解放運動中學到了什麽的話,應該是在沒有別人指給我們看的情形下,去瞭解自己思想中潛含的歧視有多么的困難。解放運動需要我們打開道德的視野,因此在此之前覺得自然而不可避免的事,現在看來都是不可忍受的。
——彼得·辛格《動物解放》


《動物解放》一九七三年四月五日在《紐約書評》上發表了。在其中我把要論證的觀點總結為:“如果一個個體在受苦,那麼就沒有任何理由不把這苦考慮在內,而實際上(如果可以做大致的類比的話)這苦應該和其他任何一個個體類似的苦,受到同等的考量。”
——彼得·辛格《捍衛·生命·史匹拉》(頁85)

生而平等

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是否有問題?
......我從沒想到過在我們說人人生而平等的時候,不僅僅是把所有的人類都包含在道德上平等的圈子里,同時也把非人類的動物排除在這個圈圈之外,我們給予人類的每個成員一個超越了所有狗、豬、黑猩猩、海豚的道德地位。我的朋友們要解釋其中的道理何在?爲什麽吃非人類動物,拿它們做醫學試驗是可以接受的,而我們從不曾想到要把這些加諸在人類的身上?

動物爲什麽如此低下?
......他們說人類有“尊嚴”或“內在價值”而動物沒有,然後就跳到下一個話題,而不曾花時間解釋爲什麽每一個人,不管此人多么道德淪喪或缺乏思維感覺的能力,都擁有其它動物永遠無法企及的“尊嚴”或“價值”。另一派的哲學家們照了一些更具體的理由——比如理性思維的能力、自我意識和計劃自己生活的能力,或者是擁有的道德感——但卻沒有解釋一個很明顯的疑問,就是有些人類並沒有這些能力或感覺。......

我開始意識到人類優越的道德地位,只是一個過時的思想,是以往那個幾乎每一個人的思維背景都源於宗教的時代所遺留的產物。
——彼得·辛格《捍衛·生命·史匹拉》(頁82-84)